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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责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广大教职员工的代表者,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是教育界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因此,教育工会组织必须依靠广大教职工,一切为了广大教职工。 主要职责: 1.工会的基本方针是在党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密切配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学为中心,做好提高政治思想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的规范化,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和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建设,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领导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取得共识。 3.执行教代会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通过教代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 6.组织教职工开展好各种竞赛。总结推广各种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7.支持教职工的各种学习、进修活动,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在校党支部和校行政的领导下,为离退休教职工搞好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随时听取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慰问制度和困难补助制度,使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充分体会到学校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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