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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职责


                                                                            
   政教处是校长推进学校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政教处要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为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好导向和保证作用。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校德育工作计划,指导并检查各年级、班级制定德育工作计划。

   2.组织全校性的教育活动。

   3.检查、考核、评价年级、班级德育工作。

   4.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认真组织他们进行教育理论的学习,德育工作的研讨,促进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5.指导班集体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6.加强优良校风的建设。

   7.密切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开拓教育途径,建立“三结合”教育网络。

   8.做好“三好生”、“优干生”、“德育标兵”、“学雷锋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负责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搞好品德教育的奖惩工作。

   9.负责军训工作的安排和组织与教务处一起领导体育、美育工作。

   10.指导心理教师做好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及指导工作;组织并安排好青春期教育课。

   11. 履行对校长的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及各项保卫工作,依法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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